证监会决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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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决定:立案!
2024-03-23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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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ST美盛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3月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实控人赵小强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近年来,*ST美盛的业绩表现不佳。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亏损9.38亿元、2.37亿元、7.53亿元。2023年,公司预计亏损7500万元至9500万元,主要是其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及对外投资减值所致。
  而截至22日收盘,*ST美盛报收1.11元/股,市值仅剩10.1亿元。
公司实控人已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早在2023年11月,*ST美盛及相关当事人就曾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美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赵小强处以500万元罚款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在浙江证监局此次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中,还披露了*ST美盛及相关人员的四大违法事实。
  首先是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期间,赵小强通过原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集团”)等主体,以直接间接划转、股权投资、股权交易等形式占用*ST美盛资金。
  其中,2021年11月,*ST美盛子公司浙江美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交易形式转出上市公司资金1.4亿元,资金最终被用于偿还美盛集团借款。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9.57亿元。
  对于上述资金占用情况,*ST美盛首次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披露准确),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中准确、完整披露。
  其次是未按规定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ST美盛发生对外担保合计3.4亿元,占*ST美盛2020年末净资产的15.22%。而上述担保未经*ST美盛内部审议程序审议。
  对于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ST美盛首次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
  再次是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2019年至2021年4月,赵小强、美盛集团及赵小强控制的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投资”)持有的*ST美盛股份多次被法院司法冻结。
  对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ST美盛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以及2020年年报中进行披露,后于2021年8月28日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了存续的股份冻结情况。
  最后是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2021年,美盛集团、宏盛投资持有的*ST美盛股份多次被司法拍卖。
  *ST美盛首次于2021年8月17日在《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除了*ST美盛和实控人领了“罚单”外,基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浙江证监局还决定,对*ST美盛董事、财务总监、时任代董事会秘书石军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袁贤苗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ST美盛于2023年12月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石军龙已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财务总监职务。
  记者注意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依然未解除。截至今年2月底,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超7亿元。
  3月20日晚,*ST美盛还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有效推进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今年已多次收到监管文件
  今年以来,这家“披星戴帽”的上市公司已多次收到监管文件。
  3月15日,*ST美盛及公司代董事会秘书袁贤苗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深交所前期对公司投资者服务电话畅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公司存在多次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在深交所再次督促提醒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后,公司仍存在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及代董事会秘书袁贤苗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更早前的1月17日,*ST美盛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显示,公司存在以当日涨停价格申买、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买等情况,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予以全面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1月19日晚间,*ST美盛回复称,经自查,公司前期因操作人员对股份回购实施细则了解不够,在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存在以当日涨停价格申买、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买情况,并在1月16日以涨停价格买入了100万股。
  *ST美盛表示,经全面自查,公司近期回购账户股票交易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已认识到错误,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份回购相关规则,保证后续股份回购合法合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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